学科教学(英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湖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9年版)

学科名称:学科教学(英语)全日制(学科代码:045108

一、学科简介

学科教学(英语)是隶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下的英语学科方向,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于2011年起开始招生。

本学科方向所依托的英语语言文学学科始建于1938年,学贯中西的大家钱锺书为首任系主任。罗暟岚、徐燕谋、刘重德等名家先后任教于此。198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获批国家重点学科(全国仅7家),是学校2017年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的“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的主要学科方向,全国仅有6个外语学科入选。学科现拥有一级学科博士点、硕士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一支由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教学名师、教育部高等学校教指委主任和委员组成的,老中青结合、国际化特征明显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教授近50人,其中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2人,国家教学名师2人,教育部教指委主任及成员4人,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等高端人才达30人。还全职聘请了一大批国际知名学者任教。外国语言文学教师团队2018年入选教育部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学团队(全国外语类仅2家)。

学科教学(英语)具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特点,主要面向基础教育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民办教育机构等的英语教育教学、管理及研发需要,培养高素质、高层次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本学科拥有一支年龄、职称、学缘结构合理、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强的导师队伍。已出版学术专著及教材多部,主持国家社科及省部级社科项目多项,科研成果丰硕;荣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多项。 截至2019年,本学科已为国家培养了众多人才,其中绝大部分已成长为各单位教学、科研与管理骨干。

二、培养目标

培养爱党爱国,德智体全面发展,专业基础扎实,理论知识丰富,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中小学英语课程专任教师。

硕士研究生应具有扎实的英语专业基础、系统的知识体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了解英语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熟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熟练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具有独立从事基础英语教育教学实践的能力;具有合作意识、创新精神、较高的人文素养和健康的身心。

三、学制与学习年限

学制为2年。在学制规定的基本年限内,未能完成全部学业,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4年(不含休学时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毕业最低学分要求

方向

毕业总学分

课程学分

实践环节学分

总学分

学位基础课学分

专业必修课学分

专业选修课学分

教育硕士(全日制)

38

30

14

10

6

8

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课程类型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考核方式

备注

公共必修课

408019601

汉语言文学基础

48

3

1

考试

全日制、非全日制必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2

2

1

考试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6

1

1

考试


教育原理

32

2

1

考试


课程与教学论

32

2

1

考试


教育研究方法

32

2

1

考试


心理发展与教育

32

2

1

考试

408029701

英语课程与教材研究

32

2

1

考查

全日制、非全日制必修

408029702

英语教学设计与实施

32

2

1

考查

408029703

中外外语学习理论选读

32

2

2

考查

408029704

语言测试学

32

2

2

考查

408029705

第二语言习得

32

2

2

考查

408029706

应用语言学

32

2

2

考查

非全

408039801

英语词汇教学研究专题

32

2

1

考查

不少于

6

学分

408039802

英语语法教学研究专题

32

2

1

考查

408039803

英语阅读教学研究专题

32

2

1

考查

408039804

英语写作教学研究专题

32

2

2

考查

408039805

英语口语教学研究专题

32

2

2

考查

408039806

英语听力教学研究专题

32

2

2

考查

408039807

中小学名师专题讲座

32

2

2

考查

408039808

中小学新课标研讨

16

1

1

考查

408039809

英语教师专业发展研究

32

2

2

考查

408039810

现代教育技术

32

2

2

考查

408039811

语料库语言学

32

2

2

考查

408039812

心理语言学基础

32

2

3

考查

408039813

学术论文写作

32

2

3

考查

408039814

教育语言学

16

1

1

考查

408039815

学校管理学

16

1

3

考查

408039816

教育创新创业课程

16

1

3

考查

408039817

教育领导力

16

1

3

考查

408039818

班主任管理技能

16

1

3

考查

408039819

学术交流与学术报告


1

1-4


408039820

应用语言学(全日制限选)

32

2

2

考查

实践教学(全日制)


校内实训(教学技能训练、微格教学、课例分析)


2

2


8

学分


教育实习

(教育见习1学分、教育实习4学分、教育研习1学分)


6

1-4



创业实践


2

1-4

考查

选修

补修课

408079901

英语写作(三)

32

2

1

考试


408079902

英语视听说(三)

32

2

1

考试

说明:1.专业选修课可选择非本培养方案内课程(含全校互通互选课程、微型课程、创新创业课程等);2.跨学科入学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补修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程,补修课不计入总学分,成绩需合格。

注:教育实践研究应结合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实践,开展教学设计、教育调查、案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可重点安排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实践案例研究:研究自身教学或管理实践,撰写案例研究报告。

2、教育观察反思:进行课堂观察或教育活动观察,完成至少10个详细的教育观察报告,并附相应的完整观察视频。

3、教学专题研究:针对本学科、本岗位的教育教学实践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形成5000字的研究报告。

五、培养方式

学科教学(英语)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学生的学习和研究工作,并接受导师组的集体指导。导师需负责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科学研究、实践实训、审美情操、身心健康进行指导和教育。根据培养目标、课程性质和教学内容,选择恰当的教学方式与方法,在教学中注重实践与反思,采取案例教学、模拟教学、现场观摩、专题研讨以及小组合作学习、混合式教学等方式。其中案例教学一般不少于该门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二外、政治理论与实践教学除外)。

六、实践教学的实施

(一)实践教学包括校内实训与校外实践两部分。校内实训包括教学技能训练、微格教学、课例分析等。校外实践包括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等内容。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其中到中小学进行集中实践的时间不少于1学期。校内实训应在第一学年内完成;教育见习应在第一学期完成,教育实习、教育研习应在第二学年(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完成。

(二)实践教学采用集体实践为主、研究生自主实践为辅的方式进行。集体实践一般应在与我院合作建立的实践教学基地进行。采用自主实践教学的研究生应在实践前向学院提交实践申请,明确实践内容与实践计划,并征得导师与学院同意。实习结束后,学生须将实习单位出具的实习鉴定交给学校,作为完成实习的证明。

(三)教育研习指专业研究生在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针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和研究,包括有代表性的教学案例、教学关键事件、教学解决思路等内容,以提升教学反思能力、实践能力与研究能力。研习结束后须完成研习报告。

(四)实践学习成绩根据学生提供的实践学习计划、实践学习总结报告,学生在实践学习单位的专业态度、专业能力、专业绩效等指标以及教育研习报告,由校内指导教师和实践基地兼职导师综合考核后进行评价,给出成绩。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4个等次。

(五)学科教学(英语)研究生在实践过程中,按照实践教学大纲或计划规定环节完成各项实践项目,达到《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基本要求》及《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实践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

七、学术论文发表

研究生申请毕业答辩之前,须以湖南师范大学为署名单位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公开发表、出版译文或译著、或获得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考取专业等级证书等。(研究生在读期间参加各类学术会议,提交论文并在小组宣读或获奖且有书面证明,等同于1篇公开发表的论文。)

八、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一)论文选题与开题。学位论文选题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选题应紧密联系基础英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英语教育、教学和管理实践,着眼于解决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英语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研究生在修满规定学分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开题,开题报告通过后才能正式撰写论文。开题报告的时间与论文完成、送审的时间间隔不应少于10个月。送审论文题目与开题报告题目应无本质差别。开题报告具体要求参照《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实施管理办法》与其他具体要求。

(二)论文写作。学位论文应符合研究规范并凸显应用价值,论文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如研究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校本课程开发、教材分析等。

论文可用英语或汉语(仅限非全日制)撰写,篇幅不少于1.5万英语单词或汉字。

(三)评审及答辩。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基础教育学校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

(四)学位授予。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实践要求,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湖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湖南师范大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9年版)

学科名称:学科教学(英语)(学科代码:045108

一、学科简介

学科教学(英语)特拉华中外合作办学专项是湖南师范大学与美国特拉华大学联合培养学科教学(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的项目。两所大学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运用先进的教育资源和教学手段,培养卓越英语教育人才,发展教育事业。该项目的毕业生,可凭借其全球化视野中对多元文化的理解、丰富的专业实践、优异的国际交流能力和中英双语优势,胜任在基础教育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民办教育机构等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以及具备在更高阶的学业和专业进一步发展的专业知识、科学素养和创新意识。

学科教学(英语)特拉华专项是隶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下的英语学科方向,于2019年起开始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学科依托于我校2017年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的“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全国仅有6个外语学科入选),拥有一支年龄、职称、学缘结构合理、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强的导师队伍。已出版学术专著及教材多部,主持国家社科及省部级社科项目多项,科研成果丰硕;荣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多项。

特拉华大学的教育学科拥有世界一流的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体系。其“英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硕士项目更是具有深厚的国际办学基础和经验,其课程整合教学理论与教学方法,将语言学、二语习得、课程设计、教学法和教师的专业发展等课程模块有机地结合起来,为学生在不同文化背景下开展有效的英语课堂教学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二、培养目标

本学科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扎实的英语语言知识与英语学科教学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科学素养和较强的创新意识的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英语课程专任教师。

三、学制与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科教学专业学制为2年(第1、4学期国内、第2、3学期国外),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四、培养方式

(一)强调专业知识教学和实践能力培养。

(二)强调中外教师相结合,中方教师重点培养学生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外方教师重点培养学生英语能力及专业核心课程的学习应用能力。

(三)课程学习环节注重研究生的自主学习、研究能力的培养。

(四)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强化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毕业最低学分要求:

毕业总学分

课程学分

实践环节学分

总学分

学位基础课学分

专业必修课学分

专业选修课学分

55

47

14

24

9

8

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标“*”的课程,如果学生在第2,3学期期间不出国,相关课程将由中方教师教授。

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考核

形式

授课教师

备注

公共

必修课

408019601

汉语言文学基础

48

3

1

考试

中方

必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2

2

1

考试

中方

必修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6

1

1

考试

中方

必修


教育原理

32

2

1

考试

中方

必修


课程与教学论

32

2

1

考试

中方

必修


教育研究方法

32

2

1

考试

中方

必修


心理发展与教育

32

2

1

考试

中方

必修

408029781

英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

Teaching English as a

Second Language

48

3

1

考试

外方

必修

408029782

学校中的应用人类发展

Applied Human Development

in the Schools

48

3

1

考试

外方

必修

408029783

英语作为第二语言课堂的

多样性

Diversity in ESL Classrooms

48

3

1

考试、课题

外方

必修

408029784

英语教学实习

Practicum in TESL (I)

48

3

3

课题

外方

必修

408029785

英语教学实习

Practicum in TESL (II)

48

3

3

课题

外方

必修

408029786

第二语言习得与双语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 and Bilingualism

48

3

2

考试

外方

必修

408029787

英语学习者的识字教学

Literacy Instruction for English Language Learners

48

3

2

考试、课题

外方

必修

408029788

高级英语教学法

Advanced Methods in

Teaching ESL

48

3

3

考试、课题

外方

必修

408039881

语言教学大纲设计

Language Syllabus Design

48

3

2

考试、课题

外方

不少于

6

学分

408039882

第二语言测试

Second Language Testing

48

3

3

考试

外方

408039883

英语结构

The Structure of English

48

3

3

考试

外方

实践教学


校内实训(教学技能训练、微格教学、课例分析)


2

2


中方

8

学分


教育实习

(教育见习1学分、教育实习4学分、教育研习1学分)


6

1-4


中方


创业实践


2

1-4

考查

中方

选修

补修课

408079901

英语写作(三)

32

2

1

考试

中方


408079902

英语视听说(三)

32

2

1

考试

中方


说明:1.专业选修课可选择非本培养方案内课程(含全校互通互选课程、微型课程、创新创业课程等);2.跨学科入学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补修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程,补修课不计入总学分,成绩需合格。

六、培养方式

学科教学(英语)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学生的学习和研究工作,并接受导师组的集体指导。导师需负责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科学研究、实践实训、审美情操、身心健康进行指导和教育。根据培养目标、课程性质和教学内容,选择恰当的教学方式与方法,在教学中注重实践与反思,采取案例教学、模拟教学、现场观摩、专题研讨以及小组合作学习、混合式教学等方式。其中案例教学一般不少于该门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二外、政治理论与实践教学除外)。

七、实践教学的实施

(一)实践教学包括校内实训与校外实践两部分。校内实训包括教学技能训练、微格教学、课例分析等。校外实践包括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等内容。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其中到中小学进行集中实践的时间不少于1学期。校内实训应在第一学年内完成;教育见习应在第一学期完成,教育实习、教育研习应在第二学年(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完成。

(二)实践教学采用集体实践为主、研究生自主实践为辅的方式进行。集体实践一般

应在与我院合作建立的实践教学基地进行。采用自主实践教学的研究生应在实践前向学院提交实践申请,明确实践内容与实践计划,并征得导师与学院同意。实习结束后,学生须将实习单位出具的实习鉴定交给学校,作为完成实习的证明。

(三)教育研习指专业研究生在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针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和研究,包括有代表性的教学案例、教学关键事件、教学解决思路等内容,以提升教学反思能力、实践能力与研究能力。研习结束后须完成研习报告。

(四)实践学习成绩根据学生提供的实践学习计划、实践学习总结报告,学生在实践学习单位的专业态度、专业能力、专业绩效等指标以及教育研习报告,由校内指导教师和实践基地兼职导师综合考核后进行评价,给出成绩。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4个等次。

(五)学科教学(英语)研究生在实践过程中,按照实践教学大纲或计划规定环节完成各项实践项目,达到《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基本要求》及《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实践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

八、学术论文发表

研究生申请毕业答辩之前,须以湖南师范大学为署名单位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公开发表、出版译文或译著、或获得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考取专业等级证书等。(研究生在读期间参加各类学术会议,提交论文并在小组宣读或获奖且有书面证明,等同于1篇公开发表的论文。)

九、学位论文

(一)论文选题与开题。学位论文选题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选题应紧密联系基础英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英语教育、教学和管理实践,着眼于解决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英语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研究生在修满规定学分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开题,开题报告通过后才能正式撰写论文。开题报告的时间与论文完成、送审的时间间隔不应少于10个月。送审论文题目与开题报告题目应无本质差别。开题报告具体要求参照《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实施管理办法》与其他具体要求。

(二)论文写作。学位论文应符合研究规范并凸显应用价值,论文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如研究论文等。论文需用英语撰写,篇幅不少于1.5万英语单词。

(三)评审及答辩。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基础教育学校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

(四)学位授予。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实践要求,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湖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院通〔2018〕77号

关于做好湖南师范大学新增学位点或学科方向

2019年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研究生培养方案是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纲领性文件,是学校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的集中体现,是实现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具体实施方案。为规范新增学位点或学科方向(以下统称新增点)的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件依据

本次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工作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校行发研究生字[2017]21号)及《湖南师范大学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校行发研究生字[2017]22号)文件精神组织实施。

二、新增学位点或学科方向

新增点包括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的,拟于2019年在我校新招生的全部学位点、学科方向及领域。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培养方案主要内容及结构格式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主要内容及结构格式参照附件3执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主要内容及结构格式参照附件4执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主要内容及结构格式需严格依照教指委指导性培养方案执行,具体要求参照附件5。课程编码规则见附件6。

四、工作进程及时间安排

(一)2018年11月28日,研究生院召开会议,部署学校新增点2019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工作事宜。

(二)2019年3月30日前,学院召开新增点会议,部署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工作相关事宜,各新增点组织导师讨论,形成培养方案初稿,学院组织校外专家对新增点培养方案初稿进行论证,学位点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培养方案,学院将修改后的培养方案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交研究生院相关培养科室。

(三)2019年5月10日前,研究生院组织校外专家对各学院新增点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并向学院提出反馈意见。

(四)2019年5月25日前,学院组织学位点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培养方案,并形成定稿。

(五)2019年6月1日前,学院将本院新增课程库EXCEL电子版提交研究生院相关培养科室审核,审核通过后,两天内由研究生院培养科统一导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六)2019年6月10日,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将培养方案定稿录入管理系统,并从管理系统中将录入好的培养方案定稿打印交研究生院相关培养科室,纸质版本需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各学位点应高度重视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由各学位点负责人牵头,组织相关教师认真讨论,制订(修订)培养方案。

2.严格按照工作进程及时间安排开展培养方案的制订(修订)工作。

3、原有招生专业培养方案,如需进行微调,可在本次一同修订。由学院出具报告及修订的培养方案报研究生院。原则上原有招生专业培养方案不得做大的修订。

附件1:2017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汇总表

附件2:2018年新设置二级学科(或学科方向、领域)名单

附件3: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样本

附件4: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样本

附件5:新增专业学位授权点指导性培养方案

附件6:课程编码规则

研究生院

2018年11月26日

附件1:

2017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汇总表

序号

一级学科/专业学位

类别代码

一级学科/专业学位

类别名称

授权类别

1

0201

理论经济学

一级学科博士点

2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一级学科博士点

3

0402

心理学

一级学科博士点

4

0503

新闻传播学

一级学科博士点

5

0704

天文学

一级学科硕士点

6

1007

药学

一级学科硕士点

7

0451

教育博士

专业学位博士点

8

0651

文物与博物馆

专业学位硕士点

9

1053

公共卫生

专业学位硕士点

10

1253

会计

专业学位硕士点

备注:教育博士2018年培养方案已制定,本次无需再制定。

附件2:

2018年新设置二级学科(或学科方向、领域)名单

序号

授权级别

二级学科(或学科

方向、领域)名称

拟设或撤销类别

所在学科

申请学院

博士

硕士

1

翻译学

设置学科方向

外国语言文学

外国语学院

2

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

设置学科方向

外国语言文学

外国语学院

3

国别与区域研究

设置学科方向

外国语言文学

外国语学院

4

编辑出版学

设置学科方向

新闻传播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

5

民族舞蹈学

设置学科方向

音乐与舞蹈学

音乐学院

6

现代语言学

设置学科方向

中国语言文学

文学院

7

经济史

设置学科方向

理论经济学

商学院

8


数学教育

设置学科方向

数学

数学与统计学院

9


智能科学与技术

设置学科方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信息与工程学院

10


智能软件工程

设置学科方向

软件工程

信息与工程学院

11


遗传学

设置二级学科

生物学

附属光琇医院

12


发育生物学

设置二级学科

生物学

附属光琇医院

13


全科医学

设置专业学位领域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附属张家界医院

14


学科教学(化学)

设置专业学位领域

教育硕士

教育科学学院

15


学科教学(生物)

设置专业学位领域

教育硕士

教育科学学院

16


学科教学(历史)

设置专业学位领域

教育硕士

教育科学学院

17


学科教学(地理)

设置专业学位领域

教育硕士

教育科学学院

18


学科教学(美术)

设置专业学位领域

教育硕士

教育科学学院

19


学科教学(音乐)

设置专业学位领域

教育硕士

教育科学学院

附件3: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样本

湖南师范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9年版)

学科名称:××××(学科代码:××××)

一、学科简介

编制要求: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和《湖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为依据,简要介绍学科内涵、特点、师资、科研情况、培养条件及主要特色。

二、培养目标

编制要求: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和《湖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为依据,结合学科的特点制定本学科的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同一专业不同层次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定位要有区别并保证内在的逻辑性。

三、研究方向及简介

编制要求:研究方向的设置应考虑学科自身的优势和特点,把握学科专业的发展趋势和前沿,结合社会需求。设置的研究方向数量不宜过多,且需保持相对稳定。

按一级学科修订培养方案的学科:若按一级学科招生,则研究方向可以自主设置;若按二级学科招生,则研究方向需与二级学科名称一致。

按一级学科修订培养方案的学科,研究方向的设置需经校学位办审核。

四、学制与学习年限

全日制脱产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非脱产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休学创业的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可延长1-2年。

五、培养方式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并接受导师组的集体指导。导师需同时对博士研究生的业务和思想进行指导和教育。

编制要求:学院可在此基础上自行修改和增补。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毕业最低学分要求

毕业

总学分

课程学分

学术活动

学分

总学分

公共必修课学分

学科必修课学分

任意选修课学分

15

13

5

2

2

2

编制要求:各学科毕业最低学分要求需在培养方案中明确标明,毕业最低学分要求可以根据需要上调。

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考核形式

备注

公共必修课

100010001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36

2

1

考试

必修

100010002

博士英语口语

16

1

1

考试

必修

100010003

博士英语阅读

16

1

1

考试

必修

100010004

博士英语写作

16

1

1

考试

必修

学科必修课







必修







任意选修课







必选2学分以上













必修

环节


学术活动


2



必修

补修课







跨学科考生必修













说明:1)英语免修免考要求见《湖南师范大学(非外国语专业)研究生英语学习管理办法》;2)任意选修课可选择非本培养方案内课程(含全校互通互选课程、微型课程、创新创业课程等);3)补修课不计入总学分,成绩需及格。

国际博士研究生:汉语(3学分)和中国概况(3学分)为公共必修课;若本科阶段或硕士阶段已修过中国概况,可申请免修,但不免考,通过考试后获得学分。

国际博士研究生其他学分及总学分要求与普通博士研究生相同。

港澳台侨博士研究生:学分要求与普通博士研究生相同。

国际博士研究生及港澳台侨地区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其他要求由研究生院另行规定。

编制要求

1)各模块毕业最低学分要求不能低于学校规定的最低学分要求;

2)补修课为本专业的硕士生必修课,补修课程的门数和课程名称由各学科自行确定;

3)鼓励有条件的学科按学科群进行课程设置。

七、其他培养环节

1.个人培养计划

博士生应在入学1个月内,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应包括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计划。个人培养计划由导师组审查通过后报学院及研究生院备案。

2.学术活动

在读期间,博士研究生应听取不少于20场由学校、学院、实验室、学位点组织的高水平学术讲座;应公开主讲不少于2次有关文献阅读、学术研究等内容的学术报告。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参加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1次,并提交自己撰写的学术论文。学术活动占2学分,根据博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考勤和主讲的学术报告质量等进行考核。

编制要求各学科要求可高于上述要求。

3.中期考核。

博士研究生在论文开题前(第三个学期初)进行中期考核。具体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管理办法》。

编制要求有条件的学科可采用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的形式加强中期考核,并在培养方案中明确写明。

八、学术论文发表

编制要求:各学科应依照《湖南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校行发研究生字[2018]29号)自主确定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要求,要求在培养方案中明确注明。

九、学位论文

1.论文开题报告

博士研究生一般应于第三学期末前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时间与论文答辩的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少于16个月。开题报告具体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实施管理办法》。

2.论文预审

论文预审是指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初稿进行的预评审,具体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管理办法(试行)》。

3.论文评阅与答辩

论文评阅与答辩的具体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实施办法》、《湖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4: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样本

湖南师范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9年版)

学科名称:××××(学科代码:××××)

一、学科简介

编制要求: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和《湖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为依据,简要介绍学科内涵、特点、师资、科研情况、培养条件及主要特色。

二、培养目标

编制要求: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和《湖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为依据,结合学科的特点制定本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同一专业不同层次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定位要有区别并保证内在的逻辑性。

三、研究方向及简介

编制要求:研究方向的设置应考虑学科自身的优势和特点,把握学科专业的发展趋势和前沿,结合社会需求。设置的研究方向数量不宜过多,且需保持相对稳定。

按一级学科修订培养方案的学科:若按一级学科招生,则研究方向可以自主设置;若按二级学科招生,则研究方向需与二级学科名称一致。

按一级学科修订培养方案的学科,研究方向的设置需经校学位办审核。

四、学制与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提前毕业及延长学习年限的有关规定》。

休学创业的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可延长1-2年。

五、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并接受导师组的集体指导。导师需同时对硕士研究生的业务和思想进行指导和教育。

编制要求:学院可在此基础上自行修改和增补。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毕业最低学分要求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选择本表

毕业

总学分

课程学分

学术

活动

学分

实践

环节

学分

总学分

公共必修课学分

学科必修课学分

方向限选课学分

任意选修课学分

30

26

6

4

4

4

2

2

毕业最低学分要求理工科类学科选择本表

毕业

总学分

课程学分

学术

活动

学分

实践

环节

学分

总学分

公共必修课学分

学科必修课学分

方向限选课学分

任意选修课学分

26

22

6

4

4

4

2

2

编制要求:各学科根据学科性质在上述两表中选择其一在培养方案中明确标明,毕业最低学分要求可以根据需要上调。

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选择本表

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考核形式

备注

公共必修课

0000100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1

考试

必修

000010002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8

1

1

考试

必修

300010001

硕士学位英语课程

48

3

2

考试

必修

学科必修课






考试

必修






考试






考试

方向限选课







必选4学分以上











































任意选修课







必选4学分以上































必修

环节


实践环节


2



必修


学术活动


2



补修课







跨学科及同等学力考生必选



















说明:1)英语免修免考要求见《湖南师范大学(非外国语专业)研究生英语学习管理办法》;2)任意选修课可选择非本培养方案内课程(含全校互通互选课程、微型课程、创新创业课程等);3)补修课不计入总学分,成绩需及格。

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理工科类学科选择本表

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考核形式

备注

公共必修课

0000100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1

考试

必修

000010003

自然辨证法

18

1

1

考试

必修

300010001

硕士学位英语课程

48

3

1

考试

必修

学科必修课






考试

必修






考试






考试

方向限选课







必选4学分以上











































任意选修课







必选4学分以上































必修

环节


实践环节


2



必修


学术活动


2



补修课







跨学科及同等学力考生必选



















说明:1)英语免修免考要求见《湖南师范大学(非外国语专业)研究生英语学习管理办法》;2)任意选修课可选择非本培养方案内课程(含全校互通互选课程、微型课程、创新创业课程等);3)补修课不计入总学分,成绩需及格。

国际硕士研究生:汉语(3学分)和中国概况(3学分)为公共必修课;若在本科阶段已修过中国概况,可申请免修,但不免考,通过考试后获得学分。

国际硕士研究生其他学分及总学分要求与普通硕士研究生相同。

港澳台侨硕士研究生:学分要求与普通硕士研究生相同。

国际硕士研究生及港澳台侨地区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其他要求由研究生院另行规定。

编制要求

1)各模块毕业最低学分要求不能低于学校规定的最低学分要求;

2)补修课为本专业的本科生必修课,补修课程的门数和课程名称由各学科自行确定;

3)鼓励有条件的学科按学科群进行课程设置。

七、其他培养环节

1.个人培养计划

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1个月内,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应包括课程学习、实践环节和学位论文等计划。个人培养计划由导师组审查通过后报学院及研究生院备案。

2.学术活动

在读期间,硕士生应听取不少于10场由学校、学院、实验室、学位点组织的高水平学术讲座;应公开主讲不少于1次有关文献阅读、学术研究等内容的学术报告。学术活动占2学分,根据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考勤和主讲的学术报告质量进行考核。

编制要求:各学科要求可高于上述要求。

3.实践环节

实践环节包括科研实践、教学实践与社会实践等类别。实践环节占2学分,其中科研实践占1学分,教学实践或者社会实践占1学分。

编制要求:各学科应根据《湖南师范大学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环节实施与考核管理办法》及学科特点在培养方案中明确规定研究生参与实践的内容、形式和时间,以及考核方式。

4.中期考核。

硕士研究生在论文开题前(第四学期初)进行中期考核。具体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管理办法》。

八、学术论文发表

编制要求:各学科应依照《湖南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校行发研究生字[2018]29号)自主确定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要求,并在培养方案中明确注明。

九、学位论文

1.论文开题报告

硕士研究生一般应于第四学期初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时间与论文答辩的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少于10个月。开题报告具体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实施管理办法》。

2.论文预审

论文预审是指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初稿进行的预评审,具体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管理办法(试行)》。

3.论文评阅与答辩

论文评阅与答辩的具体要求详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实施办法》、《湖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5:新增专业学位授权点指导性培养方案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参考性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培养具有较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国际化会计专门人才。基本要求为:

(一)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

(二)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能够熟练运用现代会计、财务、审计及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三)具有从事高层次会计管理工作所必备的国际视野、战略意识和领导潜质。

(四)熟练掌握和运用数据分析处理方法及一门外国语言。

二、培养方向

各培养单位应根据其办学优势和社会需求设置培养方向,并根据培养方向设置课程模块,制定具体培养方案。

三、学制与年限

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4年。

采用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40学分。

四、培养方式

(一)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重视采用案例教学、沙盘演练、现场参观研讨、参与企业咨询等多样化的实践教学方法,逐步增加实践教学的比例。

(二)开辟第二课堂,聘请实务部门、政策制定部门和监管部门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

(三)成立导师组或实行双导师制,聘请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政府部门有关专家共同承担指导工作。

(四)加强实践环节,了解会计实务,培养实践应用能力。

(五)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

(六)重视和加强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培养。

五、课程设置

各培养单位应根据社会需求和本单位的办学特色及优势,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单位培养方案,设计课程体系,确定教学内容,加强教学管理,做好培养工作。课程教学要紧密结合会计实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加强案例教学,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

鼓励各培养单位在大数据分析方向上进行相关探索,开发这一方向的新兴课程,以进一步满足社会需求。设置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课的课程体系。

(一)必修课(必须修读,共20学分)

1.公共必修课(共8学分)

(1)政治课(2学分)

(2)外国语(3学分)

(3)管理经济学(3学分)

2.专业必修课(共12学分)

(1)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3学分)

(2)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3学分)

(3)审计理论与实务(3学分)

(4)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3学分)

(二)选修课(必须修满13学分)

1.限选课(必须修满8学分)

限选课指根据培养方向的需要设置的模块化课程。各培养单位可从以下课程中选择限选课,也可以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与优势开设其他限选课。

(1)专业外语(2学分)

(2)数量分析方法(2学分)

(3)管理统计学(2学分)

(4)会计研究方法(2学分)

(5)宏观经济分析(2学分)

(6)微观经济学(2学分)

(7)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2学分)

(8)企业理财工具应用(2学分)

(9)战略管理(2学分)

(10)商法概论(2学分)

(11)管理信息系统(2学分)

(12)投资学(2学分)

(13)会计职业道德(2学分)

(14)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专题(2学分)

(15)高级成本会计(2学分)

(16)资本营运与财务战略(2学分)

(17)资本市场与上市筹划(2学分)

(18)财务报表与企业经营分析(2学分)

(19)业绩评价与激励机制(2学分)

(20)信息披露与盈余管理(2学分)

(21)中国税制(2学分)

(22)国际商务与国际结算(2学分)

(23)企业并购(2学分)

(24)会计师事务所治理与管理(2学分)

(25)管理咨询理论与实务(2学分)

(26)经济责任审计(2学分)

(27)管理审计(2学分)

(28)企业价值评估(2学分)

(29)政府与非营利性组织会计(2学分)

(30)税务会计(2学分)

(31)企业税务筹划(2学分)

(32)内部控制(2学分)

(33)风险管理(2学分)

(34)管理能力与沟通技巧(2学分)

(35)公司治理(2学分)

(36)会计系统设计与财务共享(2学分)

(37)数据处理与分析方法(2学分)

(38)云会计与智能财务共享(2学分)

(39)大数据与财务决策(2学分)

(40)机器学习与财务智能(2学分)

(41)大数据审计(2学分)

(42)信息系统审计(2学分)

(43)大数据税务风险管理(2学分)

(44)大数据挖掘与商业智能(2学分)

2.任选课(必须修满5学分)

由学生在全校为硕士研究生开设的课程(含限选课中未选过的课程)中选修至少5学分。

(三)实践课(必须修满7学分)

1. 参加本行业的社会实践活动(5学分)

在学习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习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学生应提交实践计划,撰写实践总结报告,通过后获得相应的学分,以此作为授予学位的重要依据。

具有三年以上财务、会计、审计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的学生,可以通过提交专业实务工作总结等方式,获得相应学分。

2.参与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2学分)

在学习期间必须参与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独立或协助指导老师通过实地调研形成教学案例、参与企业管理咨询活动并形成管理咨询报告、参加学生案例大赛、发表案例研究方面的学术成果。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参与的案例开发工作情况或科研成果评定成绩,学生取得相应的学分。

六、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要体现专业学位特点,突出学以致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学位论文应体现学生已系统掌握会计理论、专业知识和研究方法,具备综合运用会计等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方法,分析和解决会计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创新性和实用价值。

论文类型一般应采用案例分析、调研(调查)报告、专题研究、组织(管理)诊断等。鼓励学位论文选题与实习实践、案例开发内容相关。学位论文的篇幅一般不少于2万字。

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通过是否存在学术不端问题审查并出具书面结论,论文的总文字复制比应低于15%。

各培养单位应建立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与预答辩制度、匿名评阅制度。学位论文评阅人必须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校外实务部门专业人员。鼓励邀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校外实务部门专业人员作为论文答辩委员会的成员。

完成课程学习,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本方案仅供指导与参考之用,请各培养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并持续改进本单位的培养方案。

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指导性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高素质、高层次的公共卫生应用型专门人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公共卫生事业。

2、具有所学专业较宽广的基础理论和较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现代公共卫生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

3、掌握公共卫生的管理方法和技能,能独立从事公共卫生的现场工作;能结合公共卫生实际发现问题,并运用所学的理论与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结合公共卫生实践完成具有参考价值的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4、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听、说和写作能力。

二、招生对象

主要招收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从事公共卫生专业的在职人员以及有志于从事公共卫生事业的其他相关专业人员。报考者须符合国家有关专业学位招生规定,通过MPH全国联考。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主要采用在职学习方式进行培养,学习年限一般为2~4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

四、培养内容与要求

公共卫生硕士的培养采用理论学习、社会实践和现场专题研究三结合的培养模式,实行学分制,必修课、选修课、社会实践等总学分不少于40学分。必修课程应涵盖自然辩证法概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外国语,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卫生经济学、卫生事业管理等,总学分不少于20学分。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和不同研究方向开设选修课程,并组织进行公共卫生社会实践教学,具体课程由培养单位自行设定,总学分不少于20学分。在教学中应加强案例教学,强调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坚持公共卫生社会实践与现场教学相结合的原则。攻读学位者在校期间至少安排一个月时间去有关的公共卫生机构进行现场实践,以了解我国公共卫生机构、体制、工作范畴、任务职责、管理形式、卫生服务需求等现状。同时,还应结合实践,就亟待解决的公共卫生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和研讨,并撰写一份现场实践报告。

攻读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可根据各校实际情况,实行学校导师与现场导师共同指导的方式。学校导师应具备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硕士导师资格。现场导师由从事公共卫生实际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际经验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者担任。

五、论文工作

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的论文工作,应结合公共卫生的实际需要进行选题,突出专题研究的实际意义和应用价值。攻读学位者应在导师及导师小组的指导帮助下,深入现场,对某些亟待解决的社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或卫生管理和政策制定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订、设计解决方案,收集资料,在现场实践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对策,撰写出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其基本要求:

1、选题应紧密结合公共卫生的实际;

2、专业学位论文的形式可以是一篇质量较高的现场调查报告,也可以是针对某一公共卫生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卫生政策分析报告,或其它解决公共卫生实际问题的研究论文;

3、论文结果应对公共卫生工作具有一定的实际参考价值。

六、学位授予

攻读学位者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公共卫生现场实践,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授予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

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

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面向各级文物管理机构及各类博物馆、研究机构、出版机构、社团组织、文物商店、拍卖行等,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现代文博事业理念,较好掌握文物与博物馆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能胜任较高水平业务或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文物与博物馆专门人才。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

四、培养方式

课堂教学为主,提倡理论联系实际和培养创造精神的教学风格,提倡和鼓励教学单位与文博机构合作办学。

五、课程设置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22学分。

(一)公共基础课(4学分)

1、外语(2学分)

2、政治(2学分)

(二)专业基础课(6学分)

注:下列课程名称仅供参考,具体课程名称与内容由各培养单位根据自身师资情况确定,“理论”一词包含了诸如学术史和国外理论研究前沿等内容。

1、文物学理论与方法

2、考古学理论与方法

3、博物馆学理论与方法

4、文物保护理论与方法

5、文物保护政策与法规

6、文化遗产理论与方法

7、史料学与史学概论

8、专业外语

(三)专业选修课(6学分)

注:下列课程名称仅供参考,具体课程名称与内容由各培养单位根据自身师资情况确定。

文物学专题

1、中国古陶瓷鉴定与研究

2、中国青铜器鉴定与研究

3、中国古代书画鉴定与研究

4、中国古玉石器鉴定与研究

5、骨蚌牙角器鉴定与研究

6、竹木漆器鉴定与研究

7、古文字与出土文献研究

8、中国古代建筑研究

9、文物艺术品市场研究

10、古地质与古生物标本研究

11、中国文物保护管理体制研究

12、民族与民俗文物研究

13、专业文献选读

考古学专题

1、史前考古学研究

2、历史考古学研究

3、田野考古学研究

4、科技考古研究

5、艺术考古研究

6、公共考古研究

7、考古人类学

8、环境考古研究

9、专业文献选读

10、水下考古研究

11、航空考古研究

12、专业文献选读

博物馆学专题

1、博物馆展览策划研究

2、博物馆藏品管理工作研究

3、博物馆教育工作研究

4、中外博物馆史研究

5、博物馆信息化研究

6、博物馆建筑研究

7、专业文献选读

文保专题

1、有机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

2、无机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

3、古建筑保护技术

4、遗址保护技术

5、测年技术

6、成分分析

7、水下出土文物保护

8、专业文献选读

(四)学术实践活动(共6学分)

1、学术活动(2学分)

在学期间参加本专业前沿讲座不少于10次。

2、实践环节(4学分)

结合学位论文选题,在文博考古机构实习实践不少于6个月。

六、学位论文

论文选题必须来源于社会实践或工作实际中的现实问题,有明确的实践意义和应用价值。论文形式可以是调研报告、修复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文学艺术作品等,重在考察学生综合运用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答辩成员中应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七、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等培养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专业学位。

附件6:课程编码规则

课程编码规则

课程编码总长为9位,具体规则如下:

位数

1

2

3

4

5

6

7

8

9

说明

学术型博士课程=“1”

专业学位博士课程=“2”

学术型硕士课程=“3”

专业学位硕士课程=“4”

学院代码

学校统一开设的课程=“00”

公共必修课=“01”

学科必修课=“02”

方向限选课=“03”

任意选修课=“04”

专业核心课=“05”

专业拓展课=“06”

补修课=“07”

课程流水号

例如:课程编码为“101020001”的课程代表法学院的一门博士学科必修课程。

1

01

02

0001

博士课程

法学院

学科必修课

课程流水号

特别说明:

1.本次新修订的培养方案中的课程编码全部采用新的编码规则。

2.管理系统中原有课程保持不变,供2017级以前学生使用,这部分课程自2019年春季学期起将全部停止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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